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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rchitecture & Interior Design

辦理成效

 

        本校根據「大學法」、「大學評鑑辦法」、教育部頒定之「教育部試辦認定科技校院自我評鑑結果審查作業原則」及「大學自我評鑑結果及國內外專業評鑑機構認可要點」,本校擬定「國立雲林科技大學108年辦理內部自我評鑑實施計畫」。在該辦法的架構之下,以「系所發展、經營及改善」、「教師與教學」、「學生與學習」三大項目、12項核心指標分別進行自我評鑑,藉以深入檢討本系發展現況、發掘本系特色,面對問題與因應策略,以作為檢討改進之參考,協助本系邁向永續發展的道路。

        在「系所發展、經營及改善」項目方面:在本校願景與學院的教育方針之下,本系大學部與碩士班均訂有明確的教育目標,並綜合考量多方資訊之下訂定學生核心能力,並據以規劃與開設大學部、碩士班所需之課程,能培養具有建築與室內設計專長之學生;具備運作合宜之行政管理機制,且行政資源、設施(備)及經費能支持系所經營與發展。本系有多種管道可針對系務品質、教學品質改善、綜合品質進行改善。在98及103學年度取得科技大學評鑑認可、102及105學年度辦理內部自我評鑑,並已依據評鑑委員建議進行自我改善。108學年度經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訪視品質保證認可。

        在「教師與教學」項目方面:本系現有12位專任教師與1位共聘教師,具有國內外知名大學高等學位,並各有學術專長,足以承擔主要的教學、研究與服務之任務;並延聘多位具實務專長、經驗之兼任教師、業師參與教學工作,豐富學生專業知識;課程規劃及運作設有召集人制度,進行各年級課程橫向整合與各組課程之縱向整合,本系大學部課程依據「建築」、「室內設計」二種主軸專業進行規劃,課程涵蓋專業知識、實務能力及人文素養三類,並對應專業考試檢定;對教師教學及研究之學術生涯發展上設有獎勵辦法、減授鐘點機制、跨院系所中心力量共同建立研究團隊等。教師亦熱衷投入社會實踐,使學校與社會脈絡得以連結,在社區、地方機關及全國各地均獲得好評。

        在「學生與學習」項目方面:具備完整招生規劃與策略、學生學習歷程管理,以掌握學生的組成與提供入學輔導,在人力、設備資源、課程規劃皆能提供學生於課業學習之輔導與協助,設計課均於各設計階段公開評圖及不定期舉辦校內設計作品展覽,並制訂完整的產業實務實習制度,落實實務教育理念。完整的教學助理制度,協助各課程教師處理教學事務,亦擔任教師與學生之間的溝通橋樑;落實課後輔導制度,開放供學生討論學習、生活、生涯規劃。對於課外活動、生活學習、生(職)涯學習等面向,鼓勵學生參與校外競賽;不定期舉辦專業人士、系友就業座談,增加學生對就業市場的瞭解,提升就業能力;本系畢業生就職管道暢通、選擇多元,多數進入建築營造不動產相關產業,若干工作資歷豐富的系友則選擇自行創業,並有社群網路並籌組系友會,與畢業系友連繫管道暢通。